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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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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帮人讨债骗取好处费 锒铛入狱被判14年 邯郸刑事律师
 
近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谎称能帮人讨债实为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段某抓住王某急于要回工程款的心理,骗取了好处费97万余元,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分别获刑14年、12年,并被判处罚金7万元。

  被告人李某伪造高某身份信息并冒用高某之名,和段某在北京经姜某介绍认识王某,王某承诺谁帮她讨回她的工程款,谁可以得到讨回资金的20%的回报,由于工程款数额大,20%的回报不是一个小数目。金钱的诱惑以及王某急于要回工程款的心理,李某在取得王某信任后便签订协议开始“帮忙追讨工程款”。协议签订后,李某、段某即以追要欠款需要请客送礼为由,向王某要了16000元活动资金。李某又称送礼得把钱存到银行卡上,王某即按被告人李某要求将95万元转给司机吴某,经吴某手分三次将95万元汇入4张银行卡上。吴某在郑州某酒店的房间里将四张银行卡交给李某。后李某与段某又以吃饭为名向王某要钱,王某向段某的账户汇款5000元,至此,被害人王某前前后后一共交给李某、段某人民币共计971000元。李某、段某在接到王某的钱财后迅速将钱款转移到自己的卡上,并对被害人避而不见。王某发觉情况不对,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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