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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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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死亡赔偿金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金额与一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相同。
与死亡案相关的法律问题
1、原告资格
什么是原告资格?说得通俗些,就是谁有权拿钱,谁在诉讼中作原告。这是许多死亡家属面临的问题。正确的答案是,只有死者的直系近亲属才有权作原告。进一步解释就是,死者的亲生父母、子女及配偶有权拿钱,死者的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旁亲,无权成为原告,不具有原告资格。只有在死者无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才具有原告资格。
2、财产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在所有具有原告资格亲人中一般按份均分,该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具有原告资格的人地位一样,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一般相同。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在存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完全归属与被抚养人,其他人不得参与分配。
3、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大多数情况,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时,才承担刑事责任。
4、遗腹子
对在交通事故死亡后,死者妻子生的小孩只要能确定是死者的子女,即可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起诉时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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