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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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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交通事故>>>如何选择和解与诉讼
解析交通事故赔偿‘和解’与‘诉讼’两种解决方式的利与弊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由法院裁决解决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一种方式。
现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发生后怎样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是受害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和解与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的两种方式,笔者的这篇文章是对两种解决方式的利弊进行解析用以帮助各方当事人。
一、‘和解’的方式
(一)、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优点
(1)、快捷
快速的达成和解协议,领取赔偿款,使纠纷快速的解决是所有当事人所希望的。快捷是和解最主要的特点。
(2)、节省相关费用
和解可以使当事人节省其他相关费用,比如:律师费、开庭的交通费等。
(二)、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缺点
(1)、比‘诉讼’赔偿的数额低。
因要快速的解决纠纷,所以当事人就会降低赔偿数额,一般情况下比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会低。
(2)、达成和解后,因该事故受伤所引发的其他相关疾病不能再提出索赔请求。
双方达成和解后,又已经履行。多年后因该事故受伤所又引发了其他相关疾病,虽然该疾病与以前的事故受伤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以前的和解协议对该情形具有明确约定不会赔偿,故此,受害方已经不能提出索赔请求。
(3)、放弃了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主张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权利。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据该解释的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时,协议中肯定会约定当事人不得再主张其他相关赔偿的条款。故此,和解协议签订了,也就失去了主张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的胜诉权。
二、‘诉讼’的方式
(一)、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优点。
(1)、会得到法律规定的赔偿,赔偿数额比‘和解’解决的要高。
(2)、因该事故受伤所引发的其他相关疾病可以再提出索赔请求。
(3)、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当事人可以主张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
(二)、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缺点。
(1)、解决的时间会比‘和解’解决的时间要长。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案件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审结。交通事故较为简单的一般使用简易程序审理。
(2)、要支付相关费用。
以上所讲的只是笔者对两种解决方式总结,只是希望对当事人在解决纠纷时有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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