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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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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人身损害>>>产品质量赔偿
-本案的焦点在于双方对气囊是否存在设计上的缺陷
 
本案法院对过程处理及判决都处理的非常好,依法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本案的焦点在于双方对气囊是否存在设计上的缺陷认定不一,而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为单方举证,故法院委托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并确定该车至少存在一次碰撞记录,导致右侧4个气囊爆发;该车的气囊传感器位置在右前座下方,该位置受到非事故碰撞后也可能导致气囊爆发,这种误爆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根据中国的道路情况应属设计上的缺陷。最终法院认为:涉案车辆在气囊设计方面存在缺陷,正是该缺陷导致了车辆气囊非正常爆出而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案件事实:湖北邓先生2002年在北京购买某知名品牌轿车一辆,同年3月21日,邓先生向销售商反映该车正常行驶时,车辆的右侧4个气囊在未发生任何碰撞事故的情况下爆出,造成乘车人李某眼、面部受伤。3月25日,邓先生将该车送至该品牌轿车在北京指定的某售后服务公司检测,检测的结果是:该车右前侧底盘、后保险杠右侧、左后悬架等处曾发生过撞击,气囊爆出与车辆的碰撞有关。对此,邓先生不予认可,并认为这一结果与该车所附带的说明书对安全气囊的描述“在碰撞事故较轻、汽车翻滚及后面碰撞时,安全气囊不会触发”不符。双方协商未果,诉致法院,原告声称:气囊意外弹出是汽车质量存在问题,故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支持其退车和损失赔偿的请求,被告依法向原告支付购车款及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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