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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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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开设木工厂 噪音大 邯郸律师事务所
 
为图省去厂房钱,竟在家中加工木器,惹得邻里怨声载道。2013年2月4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噪声污染引发的赔偿损失案。经法院调解,被告陈停止了对原告李等十三户邻居长达三年的噪声污染侵害,并对原告进行了精神损失赔偿。

  家住金川镇的李等十三户人家,自2010年以来一直受到与自家房屋一墙之隔的被告陈冬林家传出的机械噪声的侵扰。刺耳的噪声伴随其三年之久,使现在已七十余岁的李近来日渐感觉不适,经多次与被告陈交涉,请求其将木工厂迁往它处,被告陈不予理睬,原告李等十三户邻居便向新干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投诉,要求对被告陈东林的机械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李所居住的房屋三个方位的噪声均在67.5分贝至76.4分贝之间,其他邻居略小但也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此,李和十三户邻居一纸诉状将被告陈东林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经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被告陈答应将噪音大的机械转出家中,并赔偿原告李精神损失费1000元,对其他邻居陪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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