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民商事务   房产土地   劳动争议   刑事辩护   在线咨询
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热点新闻
 
· 帮扶跟上,防返贫有保...
· 明年县以上党政机关普...
· 最高法院出台规定依法...
· 男子骑车撞路墩致死 ...
· 投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故障停车未警示 引发...
· 李天一案女受害者曾几...
· 奔驰被砸保险拒赔车主...
律师影集
 

对不起,暂无!
 
  首页>>>房产土地>>>房产买卖
“一房二卖”买房十年难入住 证据不足被驳 邯郸律师
 
李某碰上了一件烦心事,十年前买的房子却至今无法入住,数次装修均遭到林某母子的阻挠。李某一气之下将林某母子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害。近日,东台法院审结该案,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诉称,他在2003年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先后几次装修时均遭到被告林某及其家人的阻挠,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林某却辩称事情另有隐情。林某说他的父亲在2003年也购买了这套房屋,因此这套房子并不属于李某。

  到底谁是谁非呢?

  案件先后三次开庭审理。庭审中发现,原、被告双方都是一房二卖的受害者。无良开发商李某先后将该讼争房屋出卖给原、被告双方。原告李某几乎交了全部款项,而被告方也已经付了一半的款项。如今,开发商李某下落不明,原、被告双方争抢该套房屋,并为此多次发生冲突。更要命的是,由于该房屋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而且也无法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至今未有产权证与土地证。

  林某认为,该房屋系李某非法所建,其并无出售的权利,原告与李某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无权要求排除妨害。

  庭审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争执不下。

邯郸房产纠纷律师

  李某认为,自己交了绝大部分房款,而被告仅交了一半,再加上自己与李某所签的合同经过了法律服务所见证,且有章印,因此认为合同有效,应当履行。旁听庭审的原告亲属则扬言,若法庭将房子判给被告,要上访。

  被告方也不甘示弱,声称房子若判归原告,将以命相拼。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取得物权的情况下,其无权行使特权的相关权利,因而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综上,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 [ 在线客服] --
 
 
友情链接:  暂无图片链接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东路208号国贸中心A座8层 (邮编:056001) 电话:18103100326  13131030628  传真:0310-2038185 
Copyright 20012, 版权所有 111 网址:http://www.hdls.com.cn 
Email:gjflawyer@163.com冀ICP备09031714号  邯郸渊博网络公司